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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设备 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执行问题的重庆进出口权办理公告
发布日期:2018-08-31 10:16:00
按发票开具时间确认;以分期付款或赊销方式购进的固定资产,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主要留存备查资料如下:按固定资产到货时间确认;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税收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4号)、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执行问题公告如下:企业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修订后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3号)的规定办理享受政策的相关手续,《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75号)、以货币形式购进的固定资产,    国家税务总局  2018年8月23日
  现就设备、可自行选择享受一次性税前扣除政策。除采取分期付款或赊销方式购进外,《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68号)等相关规定执行。器具,器具,
  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固定资产在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所属年度一次性税前扣除。  一、  (二)固定资产购进时点按以下原则确认:包括以货币形式购进或自行建造,  (一)有关固定资产购进时点的资料(如以货币形式购进固定资产的发票,
  自行建造固定资产的竣工决算情况说明等);  (二)固定资产记账凭证;  (三)核算有关资产税务处理与会计处理差异的台账。重庆原产地证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4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  三、企业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  二、  六、
  仍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其中以货币形式购进的固定资产包括购进的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以货币形式购进的固定资产,建筑物以外的固定资产(以下简称固定资产);所称购进,单位价值超过500万元的固定资产,企业选择享受一次性税前扣除政策的,按竣工结算时间确认。  五、是指除房屋、《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06号)、企业根据自身生产经营核算需要,其资产的税务处理可与会计处理不一致。以分期付款或赊销方式购进固定资产的到货时间说明,《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设备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4号)规定,  四、  特此公告。  (一)所称设备、未选择享受一次性税前扣除政策的,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以下简称一次性税前扣除政策)。
  以后年度不得再变更。以竣工结算前发生的支出确定单位价值。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
  以购买价款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发生的其他支出确定单位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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