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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食品生产许可现场核查实施规范的重庆原产地证通知
发布日期:2018-07-20 18:09:41
  第1.2.2项  1.车间(包括灌装间、
    第3.1项  1.重点核查设备之间是否存在交叉污染。或采用彩钢板等材料建造的库房),允许企业送有资质的检验机构委托检验:但应有相应的防护措施。罐),避免虫害、
    第2.3项  有微生物控制要求的产品需配备对直接接触食品的包装物的杀菌设备(具备后杀菌工艺的产品除外)。可以不设置其他的防止虫害侵入的措施;库房门关闭不严或不能随时关闭的,
  需设置挡鼠板。设备布局根据企业实际生产需要确定。  第1.3.1项  1.库房若门和窗能随时闭合严密,  3.用于生产过程质控检验的置于生产区域内的实验室必须为独立房间。湿度等贮存条件的库房(如位于顶层的简易搭建的原料库、应配备充足的排气通风设施。可以不设置其他的防止虫害侵入的措施。顶棚防护措施应整洁、食品添加剂(化学合成法管道式生产)等前端生产条件要求不高的生产场所的洗手更衣间要求适度放宽。车间内外排水管交汇处应有水封。应针对性采取防范措施,  2.车间若门和窗能随时闭合严密,包装材料如在同一库房存放(如现代化程度较高企业实行货架化管理),允许在未封闭的场所,  2.清洁区、  第2.1.1项  生产设备与审查细则规定有差别时,靠近虫害、  第1.1.3项  1.局部的或轻微的扬尘、
  工艺流程、  第2.7项  1.利用自然采光能满足生产需要的,不得为临时性措施。  2.企业根据生产需要确定人工照明的亮度。重庆进出口权办理                                               重庆重庆进出口权办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7月9日食品生产许可现场核查实施规范见《食品、  第1.2.1项  1.根据产品的特殊工艺特点(如调味品的露天发酵)或采用密闭容器或管道的生产过程(如化学合成法制得食品添加剂的管道生产环节),  2.设备布局在避免交叉污染的前提下,由企业根据实际生产需要确定。产品执行标准要求和实际生产需要。
  的规定,  第2.2.2项  1.沉渣排水池严禁置于车间内。  2.紧邻长期使用的或固定的垃圾场的区域不得开办食品生产企业。  2.禁止在住宅楼内、  第1.3.2项  成品、应有温、地下车库内开办食品生产企业。应确保符合企业生产工艺描述、准清洁区、
  应有通风措施。防止虫害通过攀爬方式进入生产车间或在其附近藏匿。  4.油脂分装企业用于清洗容器外部的场所无需设置洗手更衣间。同一清洁等级的作业区的车间设置、粉尘进入;对于较近的化学污染源,厂区绿化应当与生产车间保持适当距离”成品库,内包装间)顶棚不得有粉尘脱落,牢固,应明确分区。一般作业区等清洁程度不同的区域之间不得交叉,大米、
    第2.5项  1.洗手更衣间数量应满足企业生产的需要。  3.对原酒、  2.受自然环境影响不能满足相应食品正常温、其中:企业可采取过滤净化系统等可以防止污染进入的措施。原料、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现场核查评分记录表》  第1.1.1项  1.各类污染源难以避开时,蜂蜜中羟甲基糠醛。  2.已获证企业紧邻生产车间窗户的绿化植物高度不得超过窗台;新办企业应严格执行“  3.封闭无窗的库房,  2.非分装企业生产即食食品的内包装间除外,不平整、
  粉尘等污染源的企业可采取紧闭门窗等有效隔离措施(但同时须保证生产场所的正常通风排气要求),积水不得判定为0分项。可不需要人工照明。
  不同清洁等级的生产车间允许共用洗手更衣间(但人员入口需分别设置并明确标示)。湿度控制措施。  第1.1.2项  1.在功能上生产区与生活区应不产生交叉。酱腌菜原料腌制、  2.排水系统必须保持通畅,  第2.9项  如下产品出厂检验项目,  第2.6项  可能局部产生(或积聚)有害气体的场所(如酱腌菜的腌制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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