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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销售旺季即将来临,忠县工商局新生工商所加粮食市场监管,从严规范粮食购销行为,确保农民利益,从而提高广大农民种粮积,稳定粮食购销市场。
一是加粮食购销政策的宣。在辖区粮食集地分别召开粮食购销贩运户大会,利用乡镇有线电视等宣工具,宣、学习国务院《粮食流通管理条例》、《重庆市粮食收购资格审查管理暂行办法》及国家对种粮大户的各种优惠政策,提高经营者守法经营、合法致富的法律意识;鼓励农民别是种粮大户积种粮,提高种粮积。
二是规范主体经营资格。严格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重庆市粮食收购资格审查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凭经营者取得的《粮食收购许可证》,受理从事粮食购销活动的登记,并在经营范围中注明粮食收购。对现有从事粮食购销活动的46户经营者制发了《限期提交〈粮食收购许可证〉通知书》,督促其办理经营范围变更登记,保障粮食经营主体合法。
三是规范经营行为。组织力量,集中时间,加大巡查力度,对不能提供或在限期内不能提供《粮食收购许可证》,并继续从事粮食购销经营活动的行为,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立案,从重处罚。(忠县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