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价格透明
- 信息保密
- 进度掌控
- 售后无忧
为进一步提高执法质量,化执法监督,在行政执法过程中真正体现“执政为民 服务发展”的要求,酉局制订“五制”力推进“光执法”工作。
一、推行温馨提示制。推行温馨提示,向经营者发送、张贴《温馨提示卡》,引导和指导经营者依法经营,提示经营者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坚持在服务中实施管理,在管理中体现服务,把执法就是服务的观念贯穿于执法工作的始终,积营造和谐执法、光执法环境。
二、推行错不罚制。对在通过电子经济户口或市场巡查中所发现的问题,应进行书面告知。对于节轻微、危害不大、并未造成严重后果的违法行为,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限期改正。
三、推行案件当事人回访制。为保证案件质量,确保在行政执法过程中不出现错案,体现“光执法”成果,从2007年3月1日开始推行案件当事人回访制度,即立案时间在2007年1月1日以后的所有行政处罚案件,结案后3日内要对当事人进行回访,并填写《酉县工商局行政处罚案件回访表》。主要了解其对违法行为的认识、征求其对行政执法行为及人员的意见或建议、对行政处罚结果的意见,同时还要了解对进一步改进行政执法行为的意见和建议。
四、继续推行和完善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对行政执法依据进行完整公示。各办案单位、窗口单位在办公场所公示行政执法依据,如有服务对象要求帮助查阅、解释的,及时做好耐心细致的查阅、解释工作,直到服务对象满意为止,不得以各种理由拒绝。
五、推行行政处罚决定书“说理制”。行政处罚决定书“司法化”,既是提高办案质量、增办案执法人员责任心的客观要求,也是杜绝和防止案、错案、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渠道。(酉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