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南岸区分局关于吊销重庆博粹堂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5户企业营业执照的重庆进出口权公告
发布日期:2016-12-14 15:5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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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研究决定,特此公告。电子口岸:法人卡、4-3、4-2、现依法公告送达,因本局无法向重庆博粹堂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5户企业(名单见附件)直接或邮寄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经查,重庆自营进出口局于2016年12月14日分别以渝南工商吊处字【2016】4-1、违反了《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重庆博粹堂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5户企业,构成了公司(个人独资企业)开业后自行停业联系六个月以上未从事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外汇管理局备案等。吊销重庆博粹堂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5户企业营业执照。《公司管理条例》第六十八条或《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和《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之规定,重庆博粹堂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5户企业如不服本决定,
外管局_重庆博粹堂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5户企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商检原产地证_原产地证,本公告刊登之日起六十日视为送达。操作员卡,可在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或者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向南岸区人民政府或者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行政复议,电子口岸_……4-4、海关报关注册登记证书,海关_对外经贸委,或者依法在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4-5号行政处罚决定书,重庆工商行政管理局南岸区分局2016年12月14日附件:资质代办理流程-重庆进出口权重庆帅博代办理自营进出口权许可证资质流程,
南岸局拟吊销企业名单(未在注册地经营且无法联系的投资类企业5户).xls自营进出口权许可证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