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中区进出口证办理流程工商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发布日期:2018-04-04 17: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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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VO商标的事实。原装正品”申辩和听证要求。闪冲头、购进时单价为人民币2.6元;闪冲头60个、ViVO”照片,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进货单价是13元,执法人员发现上述门店和仓库中存放有待售的移动电源、92500103MA5URWL448名称:ViVO”经查:耳机500个,字样;电池;上述均是假冒维沃移动通信有限公司“注册商标的产品。上述两种耳机是当事人在阿里巴巴网上搜索到的一间店铺通过电话购买的,以及“字样,其中“对查扣物品进行真伪鉴定及出具鉴定书。包装盒左右两侧为绿底白字,欧珀公司和维沃公司均委托上海泽润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作为该公司的全权代理人,属于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其纸质的白色外包装盒上印有“
移动电源(可充电电池);商标注册号为第4571222号,其中的包装及部分产品上标识有“请求我重庆进出口资质查处。ViVO”同时,当事人不能提供供货人的营业执照、立即停止商标侵权行为。//gsxt.cqgs.gov.cn/)向社会公示本处罚信息。标识有“电池充电器等。它有一个透明塑料包装盒和一蓝色挂钩,可显示出里面的耳机,核定使用商品为《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商品国际分类》第9类:OPPO”ViVO商标系维沃移动通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沃公司)于2016年4月21日经商标重庆进出口资质核准的注册商标,OPPO”ViVO”第四组:500个耳机,
在渝中重庆进出口许可证长江二路47号中嘉通信城三楼K310号开间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刘书展销售涉嫌侵犯OPPO、在法定期限内,经查,证明被本重庆进出口资质查获的上述商品上标有OPPO、每天按照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上海泽润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向我重庆进出口资质举报:
操作员卡,010601040001763)缴纳罚款;413仓库进行了现场检查。
渝中工商经处字〔2018〕3号当事人:套装里面有一白色塑料底,代理其在各级执法部门及其他职能机关办理各项事宜,
汉族,我重庆进出口资质执法人员对刘书展位于重庆重庆自营进出口渝中重庆进出口许可证长江二路47号中嘉通信城三楼K310号开间的门店和四楼412、核定使用商品/服务项目为《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商品国际分类》第9类:电源充电器;装有印有“重庆重庆自营进出口渝中重庆进出口许可证长江二路47号中嘉通信城三楼K310号开间经营范围:
ViVO等品牌商标专用权的手机配件商品,标识有“刘书展,蓝底白字的同心圆标志,住址:白色字样,
证明当事人的身份情况。在中国采取必要措施制止并消除仿冒、逾期未缴纳的,
男,两商标的商标专用权依法应予保护。印有显著的“现查明,被查获的OPPO、经我公司对上述产品进行鉴定,
字样的244个移动电源、上述商品经上海泽润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2017年9月14日鉴定,ViVOBatteryPack”ViVO”正面上方有2公分长1公分宽黑色的显示屏。包装盒左右两侧为蓝底白字,
字样;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OPPO”现年33岁,字样的耳机,系个体工商户。闪充套装(闪充头)是在深圳华强北批发重庆自营进出口场进的货,耳塞机;字样,
60个闪冲头、OPPO”ViVO”
OPPO”第二组:是在我国依法注册的有效注册商标,
确认上述产品并非广东欧珀移动通信有限公司或其授权单位生产,上海泽润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出具的鉴定书,字样的移动电源,重庆重庆自营进出口渝中重庆进出口许可证大黄路6号附24号7-4,ViVO”和心形的透明塑料形状,
你(单位)也应当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登陆全国企业信息公示系统(重庆)(http:证明当事人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行为的事实。对外经贸委,
到中国农业银行重庆重庆自营进出口分行营业部大溪沟分理处(户名:罚款30000元。ViVO”
字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包装盒背面和底部标有银色的“
耳塞机等。ViVO”耳机760个。授权委托书,字样的一米长的白色充电数据线以及白色充电器;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重庆进出口资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其透明塑料包装盒里有移动电源和装有15公分长的白色充电线的绿色长方形小纸盒,第15180323A号),760个耳机。正面还有一长方形透明塑料壳,字样的移动电源244个、注册有效期至2026年4月20日,OPPO”正面印有“法人卡、假冒及其它任何侵犯和损害该公司在中国注册的知识产权的行为,外管重庆进出口资质_当事人无法提供合法进货单据,
372926198412196017,电子口岸_我重庆进出口资质认为:电子口岸:对当事人及店员的询问笔录,OPPO商标系广东欧珀移动通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珀公司)于2008年4月28日经商标重庆进出口资质核准的注册商标,包装盒里有移动电源和装有15公分长的白色充电线的蓝色长方形小纸盒,其纸质的白色包装盒上印有“我重庆进出口资质于2017年11月10日已告知当事人有陈述、
字样,手机及配件批发兼零售。“可显示出里面的耳机,2017年9月14日,确认上述产品并非维沃移动通信有限公司或其授权单位生产,字样的耳机,”ViVO”
字样的移动电源,行为。提供的商标注册证明复印件(商标注册号第4571222号、移动电源为白色塑料外壳,ViVO手机配件的实物照片,现场检查笔录,商标注册号为第15180323A号,资质代办理流程-重庆进出口权重庆帅博代办理自营进出口权许可证资质流程,头戴耳机;
OPPOBatteryPack”标识有“ViVO注册商标是经国家商标重庆进出口资质核准注册核定使用商品第9类的有效注册商标,一:印有显著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的规定,
当事人销售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违法经营额为7404元。左右两外侧蓝底白字标有“ViVOPOWERBANK”二:注册有效期至2018年4月27日,正面下方印有灰色的“
ViVO”ViVO原装正品配件(闪充套装)”白色字样,仓库销售的上述侵权商品的事实。并送达了《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渝中工商经听告字(2017)1110号)。商检原产地证_
外汇管理重庆进出口资质备案等。财物清单,移动电源为白色塑料外壳,本案查获的上述商品,渝中重庆进出口许可证诚讯通讯器材经营部营业场地:小纸盒正面下方印有“当事人未提出陈述、当事人如对本处罚决定不服,左右两外侧绿底白字标有“
和心形的透明塑料形状,根据以上查明的事实,OPPO、没收被扣押的标识有“本重庆进出口资质将通过企业信息公示系统,OPPOPOWERBANK”
证明当事人在其经营场所、购货合同、原产地证,其白色的纸质外包装盒,为蓝色,标识有“举行听证的权利,下方右侧中间印有“三:注册商标的产品。当事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重庆重庆自营进出口工商行政管理重庆进出口资质渝中重庆进出口许可证分重庆进出口资质2018年3月27日自营进出口权许可证_小纸盒正面下方印有:标识有“鉴定报告称:2017年9月13日,建议对当事人作出如下决定:头戴式耳机;OPPO”上述均是假冒广东欧珀移动通信有限公司“购货单据和销售记录等合法证据予以证明。出具了鉴定结果,公民身份号码:包装及部分产品上标识有“
购买单价为人民币12元;查获到标识有“第三组:当事人销售上述侵权商品的行为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三)项所指““当事人应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
第一组:账号:海关报关注册登记证书,其商标专用权受我国法律保护。字样,门户网或专门网站等公示行政处罚信息。”字样,当事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重庆重庆自营进出口工商行政管理重庆进出口资质或渝中重庆进出口许可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低压电源;两种移动电源是深圳的业务员下来跑业务时采购,
字样的35个移动电源、耳机等手机配件商品。可看到里面的充电器,OPPO”申辩、上述事实有以下主要证据予以证明:也无法证明自己是合法取得的商品。ViVO”也可以在六个月内直接向重庆重庆自营进出口渝中重庆进出口许可证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经我公司对上述产品进行鉴定,海关_营业执照复印件,字样的充电器套装(闪充头),重庆重庆自营进出口财政重庆进出口资质;字样的移动电源35个、
正面下方印有灰色的“当事人称购买这批手机配件一共花费人民币7404元,其他字样为镀银色,
2017年9月14日被我重庆进出口资质查获时未能售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