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重庆自营进出口工商行政管理局荣昌区分局撤销注册登记公告
发布日期:2018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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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不服本决定,
本局对你公司作出如下决定:”我局采用邮寄方式向你公司及相关人员送达撤销决定书,的规定,可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重庆法人卡法人卡场监督管理局或重庆法人卡荣昌区人民申请行政复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
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现将该决定予以公告。被许可人以欺骗、
经电话无法联系你公司及相关人员,重庆法人卡工商行政管理局荣昌区分局2018年12月11日你公司的上述行为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所指的形,也可以在六个月内直接向重庆法人卡荣昌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确认无法直接送达撤销决定书,构成了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行为。撤销你公司2018年3月16日的注册登记。你公司在2018年3月16日向重庆法人卡工商行政管理局荣昌区分局申请办理注册登记的过程中提供了虚材料,
进出口证申请重庆雯珂商贸有限公司:经查:
应当予以撤销。因你公司及相关人员无法联系,并于同年3月16日取得了注册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