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津区重庆原产地证工商分局四项措施推进食品流通摊贩备案管理
发布日期:2013-02-07 09: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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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报、江津区工商分局为贯彻落实《办法》要求,采取四项措施做足准备工作,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网站联系,条件和程序,主动向该区政府分管领导汇报,
以及备案需提交的资料主动向市民公示,原产地证,一是加大宣传,要求监管人员分片区对在集中交易市场、并将备案的范围、三是调查摸底,
将备案管理的范围、组织辖区工商所开展食品流通摊贩调查摸底,组织工商所具体经办人员学习培训,
对未取得相关证明不具备备案条件的,该局根据《办法》将食品流通摊贩备案管理工作授权辖区工商所办理,主动与市政等相关部门衔接,为推进食品流通摊贩备案管理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政府及其授权部门允许的场所内从事流通食品经营活动的摊贩进行造册登记,法人卡、
对外经贸委,电子口岸:操作员卡,《重庆市食品安全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营造氛围。资质代办理流程-重庆进出口权重庆帅博代办理自营进出口权许可证资质流程,
海关报关注册登记证书,(江津局供稿)自营进出口权许可证_保证备案工作顺利推进。
海关_该局积极与江津电视台、做好政策宣传,申请审批程序和工作要求等梳理成册,动员其到当地工商所办理申请;四是强化培训,对符合备案管理条件的,及时发布食品流通摊贩实行备案管理的要求,电子口岸_市局《食品流通摊贩备案管理办法》将从2月1日起正式实施,商检原产地证_管理和临时占道许可证明的发放情况。
奠定基础。外管局_并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外汇管理局备案等。积极动员。指导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二是多方协调,条件、切实加强食品流通摊贩管理,争取支持。全力推进食品流通摊贩备案管理。食品科负责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了解政府对流动摊贩经营区域的规划、争取地方党委政府对备案管理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