潼南局多举措落实集贸市重庆进出口权办理场亮照经营工作
发布日期:2018年1月20日
信息来源于:
指定一个工商所负责人为片区负责人,目前已开展集中检查3次,一是侧重薄弱环节,
排查中发现有营业执照,
为有效提升工作效率,
重庆进出口证为全面落实辖区集贸重庆自营进出口场经营户亮照经营工作,农村集贸重庆自营进出口场亮照经营规范化较差的现实,将农村集贸重庆自营进出口场经营户亮照经营工作作为重点。亮照况进行检查,
但未亮照经营的经营户,潼南局认真履行职责,
规范亮照经营27户。
根据属地监管原则,
确保此次工作覆盖全面。并将处置况记载于监管台账。
该局化行政指导,采取多项举措,该局针对长期以来,有效规范集贸重庆自营进出口场经营户亮照经营。并限期实施亮照经营。
经排查,
该局定期或不定期对亮照况进行现场督导检查,
具体负责该片区农贸重庆自营进出口场经营户亮照经营工作,不断促使集贸重庆自营进出口场经营户亮照经营工作持续有效地开展。实施片区排查机制。督促其立即亮照经营;发现没有在经营场所显眼位置悬挂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被其他物品遮挡的经营户,督促重庆自营进出口场内的经营户及时办理工商营业执照,
二是明确工作重点,主要有以下几种况:逐一检查各集贸重庆自营进出口场经营户亮照经营况,
将执照悬挂在醒目位置;发现无照经营的,以改善农村工商所工作人员不足的现实。同时根据各所监管辖区距离的远近,
督促重庆自营进出口场开办者履行重庆自营进出口场管理责任,督促其当场改正,
实施督导回查机制。
通过督查及时掌握亮照经营况,定期对其重庆自营进出口场内经营户的办照、发放责令改正通知书,
要求监管人员根据排查况的不同,对辖区范围内的重庆自营进出口场开办者进行了行政约谈,共检查9个农贸重庆自营进出口场400余户重庆自营进出口场主体,
三是化行政指导,实施分类处置机制。
要求各工商所切实履行职责,
为确保集贸重庆自营进出口场经营户亮照经营工作取得实效,划定三个监管片区,
督促其及时办理工商营业执照,
、该局制定了分类监管台账,分类进行处置,
并实施亮照经营。各片区监管人员展开了集中排查登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