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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南局经检支队根据《重庆市促进开放条例(草案)》要求,结合《行政处罚法》、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法律法规,分析历年案例,积索新的执法方式来转变执法理念,实现合法与合理、合的统一。使执法在维护法律的尊严的同时,达到服务企业发展的目的。细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使执法人员更加明确的把握行政指导与行政许可、行政制的关系,即在什么况下采取行政指导,什么况下采取统的执法方式。对违法节轻微、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当事人,实施教育为主,不予处罚,帮助规范的方法。
今年以来该局采用人本执法新理念,对9户存在问题的企业,通过下达《行政建议书》的方式纠正其违法行为,没有给予行政处罚,改变了过去统执法模式。例如:经检支队查处的一起某有限公司侵注册商标专用权案件。支队根据举报线索,细致得知该公司误将权利人的注册商标作为通用产品名称使用,并无主观意,其侵权产品的产销量相对较小;另一方面,该公司系巴南区重点企业,该公司自己产品商标也有较高的知名度,且处于申报全国驰名商标的关键时期,一但受到行政处罚,将对公司发展造成严重击。鉴于以上况,分局支队向该公司下达了《行政建议书》,提出了三点规范其经营行为的意见:一是停止经营行为,二是销毁侵权商标,三是主动与商标权利人协商,求得商标权利人谅解。巴南局执法新理念的大胆尝试,充分调动了各方面开放的主动、积,让投资者在巴南区放心投资。(巴南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