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价格透明
- 信息保密
- 进度掌控
- 售后无忧
一、公告主要内容
根据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工作部署,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决定对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职责范围进行调整,将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所辖区域内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违法案件的查处以及查办案件的执行工作纳入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职责范围,不再负责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所辖区域内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违法案件的查处以及查办案件的执行工作。其他职责不变。
调整后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的职责为承担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列名大企业的税务稽查、税收高风险事项应对和协查等工作;负责重庆市江北区、渝北区、长寿区、梁平区、垫江县和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所辖区域内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违法案件的查处以及查办案件的执行工作。
二、公告实施时间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关于成立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23号)第一条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