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税务资讯 > 政策法规 > 最新文件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和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重庆进出口权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8-06-19 15:44:00
重庆进出口权办理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3号  根据《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重庆进出口权办理决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涉及法律规定重庆进出口权办理行政机关职责调整问题重庆进出口权办理决定》《国务院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涉及行政法规规定重庆进出口权办理行政机关职责调整问题重庆进出口权办理决定》(国发〔2018〕17号)以及《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公布)重庆进出口权办理有关规定,
    附件:清理结果已经2018年6月5日国家税务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需要适用本公告公布失效和废止重庆进出口权办理税收规范性文件重庆进出口权办理,
  1.全文失效废止重庆进出口权办理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2.部分条款失效废止重庆进出口权办理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国家税务总局  2018年6月15日  国税机构和地税机构合并前,按照原规定执行。现将《全文失效废止重庆进出口权办理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和《部分条款失效废止重庆进出口权办理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国家税务总局对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  特此公告。
相关资讯
最新资讯
工商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