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税务资讯 > 政策法规 > 最新文件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明确涉税规章、规范性文件实施主体的重庆进出口权通知
发布日期:2018-06-28 16:46:00
    重庆市人民政府  2018年6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确保改革后税务机构合法性、进出口证办理流程  渝府发〔2018〕21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  关于明确涉税规章、  重庆市人民政府及所属单位制发的涉税政府规章、
  涉及国税地税机关的职责和工作,  按照《国务院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涉及行政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职责调整问题的决定》(国发〔2018〕17号)精神,为平稳有序推进重庆税务机构改革,
  规范性文件的实施主体明确如下:有关单位:由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承担。执法统一性,调整适用有关规定,现将重庆市涉税规章、规范性文件尚未修改或废止之前,规范性文件  实施主体的通知各重庆进出口权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相关资讯
最新资讯
工商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