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依法制发收缴清单(渝关缉法缴字〔2016〕1号)。
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重庆海关收缴清单(渝关缉法缴字 〔2016〕1号) 重庆海关 2016年3月15日我关决定收缴枪支零部件(制式气枪枪管组件)1件,现根据《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二款重庆自营进出口规定对收缴清单予以公告。序号名称规格数量或重量特征备注1枪支零部件件壹黑色制式气枪枪管组件以下空白 特此公告。
重庆商检原产地证 2016年 第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重庆自营进出口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