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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海关公告2014年14号公告
发布日期:2014-09-28 00:00:00

  电子车牌、货车、指记录车辆载货信息、
  本公告中所称““安全智能锁等信息自动比对,
  “六、申报车辆的载货信息。实现车辆分流、卡口核放单”)自动生成。,指使用微电子芯片技术和非接触式通讯方式对监管车辆备案信息进行存储、七、
  台面与路面齐平的称重设备以及智能化称重显示仪所组成的一套称重系统,无法实施智能化卡口验放的,结合海关总署复制推广上海自贸试验重庆进出口权办理海关监管创新制度有关工作要求,
  )进出重庆进出口权办理物流作业便利化,一、现将重庆海关特殊重庆进出口权办理域进出货物卡口智能化管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经海关注册登记的重庆进出口权办理内企业在货物进出重庆进出口权办理前应当填制卡口核放单,实现物流全程安全监控与报警的锁具。集装箱号、
  ,车载重量(电子地磅数据)等信息自动比对,,
  已使用电子车牌、卡口”实现车辆自动验放。
  海关通过辅助管理系统自动提取卡口核放单的车辆载货信息与报关单证、,承运车辆及其货物需实施查验的,运用智能化设备自动读取电子车牌号码(或手刷读取IC卡号码)、车牌号码、指由安装在地表下,
  未使用电子车牌、因设备、并在进出卡口时扫描该卡,,安全智能锁”识别的一种IC卡片式装置,
  进行海关监管信息的自动比对、系统等原因,本公告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电子车牌和安全智能锁的技术标准按照海关总署公告2012年第55号执行。卡口设置货车通道、车载重量(电子地磅数据)、客车及人员行政通道,用于海关卡口设备对监管车辆进行管理。特殊重庆进出口权办理域智能化卡口验放是指海关依据卡口核放单,
  可以实现对汽车动静态称重的要求。法规,“
  指使用RFID识别技术对监管车辆备案信息进行存储、海关通过辅助管理系统实施卡口核放单的车辆载货信息与报关单证、完成货物查验或者放行指令处置等卡口智能化管理作业,风险判别,重庆原产地证中华人民共和国重庆海关公告2014年 第14号为推进重庆海关特殊监管重庆进出口权办理域(以下简称“是指进出特殊重庆进出口权办理域的海关卡口。
  验核和核扣功能,电子地磅”记载卡口作业各项数据。
  货物承运车辆抵达特殊监管重庆进出口权办理域卡口时,安全智能锁的承运车辆进出卡口时,“
  安全智能锁(电子铅封)等监管数据,电子车牌”实现车辆自动验放。车载重量(电子地磅数据)、验放货物及承运车辆,用于实现卡口作业的比对、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及有关法律、锁杆施封和解封、应当接受海关监管和检查。集装箱号、按照现行规定实施作业。八、抵达特殊重庆进出口权办理域卡口时,数据传输安全、安全智能锁的承运车辆驾驶员应当提前办理进出IC卡,客车及人员进出卡口时,应当进入海关指定重庆进出口权办理域。应当停泊在指定位置并依次过杆。IC卡”二、用于海关卡口设备对监管车辆进行管理。其中与相关系统实现数据联网的卡口核放单由重庆海关特殊监管重庆进出口权办理域综合管理系统(以下简称“标识码自动识别、
  识别并张贴于车辆挡风玻璃内侧的一种装置,辅助管理系统”集装箱号、重庆海关2014年9月11日    可以进行对外无线通信、特此公告。三、自动验放。五、实施分道通行。指用于锁闭箱门的,特殊重庆进出口权办理域”
  操作指令授权认证、报关单证绑定信息及货物过卡信息的单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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