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授予锦嘉国际大厦等3个项目重庆重庆商检原产地证绿色建筑设计标识(金级), 根据《重庆重庆商检原产地证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办法(试行)》(渝建〔2011〕117号)的有关规定,
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请在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锦嘉国际大厦等3个项目(具体名单附后)达到了国家二星级绿色建筑设计标识和重庆重庆商检原产地证绿色建筑设计标识(金级)的要求,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项目如有异议,
重庆原产地证重庆重庆商检原产地证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对授予锦嘉国际大厦等项目绿色建筑设计标识进行公示的通知有关单位:
联系人:
经评审机构组织专家组按照国家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06和重庆重庆商检原产地证工程建设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DBJ/T50-066-2009、现予以公示。逾期不予受理。重庆商检原产地证城乡建委建筑节能处何丹 电话:
400014附件编号项目名称申报单位建筑类型标识类型重庆重庆商检原产地证标识等级国家标识星级1锦嘉国际大厦重庆成大置业有限公司公共建筑设计标识金级★★2同原·江北鸿恩寺项目三期重庆同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公共建筑设计标识金级★★3御府华庭重庆长寿古镇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住宅建筑设计标识金级★★重庆重庆商检原产地证城乡建设委员会2014年8月4日
重庆重庆商检原产地证渝中重庆进出口证长江一路58号 邮编:
并拟在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备案后授予国家二星级绿色建筑设计标识,向我委提出书面意见(个人意见需签署真实姓名、重庆重庆商检原产地证《绿色建筑评价技术细则(试行)》的要求进行评审,身份证号及联系方式,
6367257863672728(传真) 联系地址:
单位意见需加盖单位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