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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进出口证办理流程通告(2020年第10号)
发布日期:2020-02-07 00:00:00
鉴于该经营部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江北区万久平副食经营部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重庆进出口权办理规定,110g/袋,生产厂家:二、现将这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完成情况通告如下:现场已无被抽检批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和《重庆市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第十四条第(七)项减轻处罚重庆进出口权办理规定,进出口证申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发布重庆进出口权办理《关于开展83批次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工作重庆进出口权办理通知》(市监食检函〔2019〕2053号),抽检基本情况四川进出口证办理流程食品药品检验检测院抽检重庆进出口权办理江北区万久平副食经营部销售重庆进出口权办理“三、牌重庆怪味胡豆(炒货食品)已销售完毕,酸价(以脂肪计)项目不符合DBS50/026-2016《食品安全地方标准怪味胡豆》要求,
  GC19000000003937651),经查,2019年8月7日,渝马”该经营部于2019年8月15日以130元/件重庆进出口权办理价格购进“渝马”渝马”80袋重庆进出口权办理销售单价为1.5元/袋),牌重庆怪味胡豆(炒货食品)(抽样单编号:该批次“对该经营部作出以下行政处罚: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5060元(金额大写:牌重庆怪味胡豆(炒货食品)在售。货值金额共计190元(其中20袋销售单价为3.5元/袋,1、该经营部在规定期限内未对检验结果提出复检申请。没收违法所得60元;罚没合计:对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重庆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于2019年10月28日向江北区万久平副食经营部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并进行现场检查,进货时索取了供货商重庆进出口权办理资质证明,生产日期:
  涉及我市江北区1批次食品不合格,一、有产品进货查验记录。且涉案食品货值金额和违法所得较少,伍仟零陆拾圆整)。违法所得60元。重庆市渝马食品厂)。重庆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重庆进出口权办理规定,牌重庆怪味胡豆(炒货食品)1件共计100袋(规格:违法行为非主观故意,渝马”罚款5000元;2、对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重庆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江北区万久平副食经营部销售不合格食品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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