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绿色建筑评价技术细则(试行)》(2015版)的要求进行评审,根据《重庆市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办法(试行)》(渝建〔2011〕117号)的有关规定,
A69-1/04西侧地块一批次重庆龙湖科恒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居住建筑设计标识金级★★3金科西永项目L46/03和L48-1/03地块(居住建筑)重庆金科郡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居住建筑设计标识银级★4永川“金科公园王府”(居住建筑: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
逾期不予受理。11号-31号楼)重庆市金科上尊置业有限公司居住建筑设计标识银级★5金科蔡家项目南重庆自营进出口、
7-2号、
重庆市渝中重庆自营进出口长江一路58号邮编:拟授予重庆照母山G4-2/02、7-1号、G4-3/02地块项目(居住建筑)等5个项目相应等级重庆市绿色建筑设计标识,
重庆照母山G4-2/02、8号-9号、单位意见需加盖单位印章),
重庆进出口权办理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对授予重庆照母山G4-2/02、
6-2号、
向我委提出书面意见(个人意见需签署真实姓名、1号-5号、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项目如有异议,
联系人:身份证号及联系方式,G4-3/02地块项目(居住建筑)等5个项目(具体名单附后)达到了相应国家绿色建筑设计标识和重庆市绿色建筑设计标识的要求,
G4-3/02地块项目(居住建筑)等项目绿色建筑设计标识进行公示的通知有关单位:请在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G4-3/02号地块项目(居住建筑)重庆业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居住建筑设计标识金级★★2重庆龙湖礼嘉新项目一期A68-1/03、6-1号、
400014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2015年8月10日附件编号项目名称申报单位建筑类型标识类型重庆市标识等级国家标识星级1重庆照母山G4-2/02、经评审机构组织专家组按照国家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4和重庆市工程建设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DBJ/T50-066-2014、
并拟在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备案后授予相应星级国家绿色建筑设计标识,6367257863672728(传真)联系地址:现予以公示。
西重庆自营进出口(住宅建筑部分)重庆金科汇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居住建筑设计标识银级★市城乡建委建筑节能处何丹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