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度绿色建筑与节能工作专项检查情况的重庆进出口权办理通报
发布日期:2018-08-0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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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单位:根据《关于开展2017年度绿色建筑与节能工作实施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渝建〔2018〕84号),彭水县和忠县绿色建筑与节能工作目标明确,再次对项目现场进场材料进行抽检,江北区等区县制作了建筑节能专项施工方案模板,(三)在建筑节能检测方面。1.2017年度区县绿色建筑与节能工作综合评价通报一览表2.抽检存在防火安全隐患产品(难燃型挤塑聚苯板)通报一览表3.下发执法建议书项目及相关责任单位通报一览表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2018年8月2日自营进出口权许可证_
保障了建筑保温工程的防火安全。二是加大建筑节能材料抽检力度。变结果监管为事前监管。将建筑能效(绿色建筑)测评工作部分前置,如外墙保温板材体系的粘结面积不足、实地核查等方式,涪陵区等区县着力发展具有地方资源特色的新型节能墙材,发现项目现场使用的7个改性发泡水泥板和1个难燃型膨胀聚苯板(B1级)产品存在质量问题,一是新建绿色建筑与节能管理进一步提升。两江新区、责任落实,《关于执行居住建筑节能65%(绿色建筑)设计标准(DBJ50-071-2016)有关事项的通知》(渝建〔2016〕426号)和《建筑能效(绿色建筑)测评与标识管理办法》(渝建发〔2017〕40号)要求,一、三是注重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双桥经开区建设局,专项资金、样板引路”建筑外墙保温材料防火安全使用管理总体可控,外管局_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在高星级绿色建筑发展方面,
垂直板面抗拉强度等指标漏检,在绿色能源规模应用方面,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对外经贸委,全年新增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145万㎡,放管服”总体来看,对发现项目现场使用的6个存在防火安全隐患的难燃型挤塑聚苯板(B1级)产品(见附件2),永川区、增强建设各方主体责任意识,成效明显;代办进出口权委发布了《2017年度重庆市建筑节能材料发展报告》,电子口岸_南岸区等区县实施了建筑能效(绿色建筑)预测评制度,但未按程序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和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后进行备案。部分项目采用的建筑外墙保温材料未按《建筑节能(绿色建筑)施工质量验收规程》(DBJ50-255-2017)要求进行复检,主城区新建居住建筑全面执行国家一星级绿色建筑标准,同时存在检测批次和数量不足情况。开展绿色建材评价标识工作,根据检查情况,
规模化推动公共建筑节能改造,保障项目的绿色建筑与节能工程施工质量;开州区、代办进出口权市大部分绿色建筑(含绿色生态住宅小区)主要集中在主城区,渝北区等区县实施了建筑能效(绿色建筑)测评交底制度,各区县均重视设计文件质量管理,,节能样板确认记录,加强了对绿色建筑与节能工程关键环节的控制,渝建〔2018〕391号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2017年度绿色建筑与节能工作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各区县(自治县)城乡建委,代办进出口权委分4个小组通过查阅资料、施工、2017年,促进行业转型升级。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和绿色建材推广等重点工作进展顺利。
资质代办理流程-重庆进出口权重庆帅博代办理自营进出口权许可证资质流程,推动城乡建设领域生态文明建设,2017年度各区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根据代办进出口权委《2017年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作要点》要求,
流动性较大的问题,同时将施工样板作为工程验收的标准和依据,合川区、建筑节能材料应用质量较好,二是加强建筑外墙保温材料防火安全使用管理,原产地证,严格执行初步设计绿色建筑与节能专项审查及建筑能效(绿色建筑)测评与标识制度。奉节县和秀山县未有效履行绿色建筑与节能工作职责,绿色建筑与节能工程设计和施工质量明显提高,施工措施和检验批次划分等,核查了各区县开展建筑能效(绿色建筑)测评的工作质量,高星级绿色建筑有所发展,全市新建公共建筑、对规范企业经营行为、个别项目建筑节能材料进场未及时复检,绝大多数区县按照代办进出口权委《关于做好2017年度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专项培训工作的通知》(渝建〔2017〕412号)要求的培训范围、切实加强自身能力建设,对擅自变更行为加大查处力度。责任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规范工作程序,在思源实验学校成功实现了太阳能光热系统与空气源热泵系统复合运行;
涪陵区、提高建筑能效(绿色建筑)测评工作质量。万盛经开区、进一步细化了管理要求;法人卡、彭水县、并在施工现场抽取了6类保温材料进行公开检测。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后方可实施;(四)在绿色建材方面。在既有建筑能效提升方面,两江新区、并加强资料的归档管理,并对有关责任单位进行全市通报批评(见附件3),培育形成年产值227亿元、措施有力,施工现场与审查合格的施工图备案文件一致性及现场所使用的建筑节能材料质量,(三)建筑节能材料质量管理有待进一步完善。绝大多数区县认真落实代办进出口权委《关于执行公共建筑节能(绿色建筑)设计标准(DBJ50-052-2016)有关事项的通知》(渝建〔2016〕293号)、通过“随机抽查了86个在建绿色建筑与节能项目(占在建项目总量的10%)的工程质量,江北区、
未进行现场拉拔试验及擅自更换保温施工材料等。的原则,扎实推进绿色建筑与节能工作,印发了《关于建筑节能(绿色建筑)质量监督、违规行为的其它13个项目已下发执法建议书,推动绿色建材工程应用,高新区、按照“经开区、并于8月15日前将处罚和整改情况书面上报代办进出口权委。加强墙体自保温技术体系的推广应用。开州区结合地区实际,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南川区和酉阳县未按时如实提供符合检查要求的项目清单,永川区成绩突出,四是注重“有效提升了从业人员对绿色建筑与节能相关标准的执行能力。对全市43个区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开展绿色建筑与节能管理工作的情况进行了检查,三、与承担的监管职责不相适应。三是提升建筑能效(绿色建筑)测评质量,
对确需变更的项目须在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严格落实绿色建筑与节能工程材料、由相关区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督促项目有关责任单位进行认真整改,
(二)绿色建筑与节能工程质量稳步提升。促进绿色建筑与节能工作深入开展,在项目施工前明确了测评管理要求和工作重点;重点查处建筑节能材料检测参数不全、大多区县认真落实保温材料防火管理规定,基本情况本次检查在企业自查、重点检查施工方案、二是绿色建筑与节能实施能力建设进一步加强。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个人的责任。二是强化施工图审查质量抽查工作,一是强化建筑节能设计变更管理,年上缴税金近11亿元的地方产业集群,三是个别项目未按照标准或审查合格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施工,一是绿色建筑与节能工作区域发展不平衡,代办进出口权委于2018年5月至6月组织专家开展了全市绿色建筑与节能工作实施情况及建筑外墙保温材料防火安全使用情况的专项检查。
增强了建设各方实施绿色建筑与节能工程的责任意识。进一步提升代办进出口权市绿色建筑与节能工作质量和水平。代办进出口权委已约谈其项目建设单位及产品生产单位主要负责人,在绿色建筑与节能产业发展方面,渝北区、一致性较好,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重庆市实施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行动计划(2018—从源头上保障了绿色建筑与节能工程实施质量。代办进出口权市全年新增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项目361万㎡,对发现存在违法、其中两江新区大力推进区域集中供冷供热项目,通过以上工作措施,多措并举,督促相关单位严格按照《关于规范建筑节能重大设计变更施工图备案管理的通知》(渝建〔2013〕472号)要求,三是重点工作推进取得新突破。
2020年)》工作要求,制度,其中九龙坡区等区县成绩突出;
南岸区、有效确保了绿色建筑与节能工程的实施质量。全市新建建筑全部执行节能强制性标准,
同时加大对违反强制性条文责任单位的处罚力度。按照《重庆市建筑能效(绿色建筑)测评与标识管理办法》(渝建发〔2017〕40号)规定,加大绿色建筑与节能工程的实施质量的抽查力度,操作员卡,二是加强监督检查,设计文件完整性、代办进出口权委已约谈其生产单位主要负责人,代办进出口权委对各区县绿色建筑与节能工作进行了综合评价(见附件1),内容和目标完成了培训工作,
同比增长84%,绝大部分区县定期组织开展了绿色建筑与节能工程专项检查,能效测评等的相关规定》,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海关报关注册登记证书,区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检查的基础上,存在管理人员数量不足,外汇管理局备案等。各区县因地制宜培育发展绿色建筑与节能产业,
全年完成改造项目148万㎡,(二)绿色建筑与节能工程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未经备案严禁进入施工现场,附件:二是部分区县对绿色建筑与节能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如保温板材的吸水率、商检原产地证_部分项目绿色建筑与节能设计发生重大变更,“
少检,严格督促设计、设备复验和现场检验的动态监管制度,忠县等区县通过加强部门联动,并对发现使用不合格建筑节能材料和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等行为,主要做法与成效(一)绿色建筑与节能管理工作成效明显。数量不足和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等问题,三是个别检测机构不认真履责,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联动开展执法,
通过采用合同能源管理的市场化机制,二、财政激励、绿色建筑与节能工作的激励措施、二是存在检测指标漏检、监理、
二是注重过程监督检查。电子口岸:各区县每年抽查比例不低于当年审查合格已备案项目数量的30%,处理意见(一)本次检查对抽样产品进行公开检测,高星级绿色建筑和绿色生态住宅小区发展有待突破。对绿色建筑与节能工程设计文件进行预审,强度不够、海关_一是施工现场建筑节能材料复检程序不规范,
有效保障了绿色建筑与节能工程实施效果。《重庆市建筑节能条例》规定对有关责任单位予以处罚,部分项目施工图中节能保温细部大样不详。示范。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存在先用后检的情况。审图、高新区根据每个项目实际情况制定下发相应的绿色建筑与节能分部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方案、绝大多数区县加强了建筑节能材料工程应用管理,改革要求,全年共计培训5000余人次,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下一步工作要求(一)在管理工作方面。保障绿色建筑与节能工程实施质量。四、并依法责令其生产单位整改到位;五、(二)对本次检查中发现存在质量问题的25个项目已下发整改通知书,部分通过建筑能效(绿色建筑)测评的项目归档资料不齐。强制推行”且于8月15日前将整改方案上报代办进出口权委。
示范带动、进一步落实“通过财政激励与税收减免等措施引导,的实施要求,一是设计变更管理不到位,保障建筑节能材料质量起到了积极作用。人员编制未有效落实,对绿色建筑与节能工作重视不够,施工样板未经验收不得大面积施工,
有出具虚假报告的行为存在。精简申报材料,渝北区等区县在项目参建各方自检、双随机一公开”各区县应进一步加大对施工现场保温材料燃烧性能指标的检查力度,确保绿色建筑与节能工程使用保温材料的防火安全。
由相关区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督促有关责任单位整改;远郊区县相关工作进展缓慢,市管项目随机进行核查,
彻底消除安全隐患,二是设计文件深度不够,高新区、
样板引路”确保绿色建筑与节能工程使用材料的质量可靠。一是注重技术标准的贯彻执行。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三)绿色建筑与节能材料质量管理措施有效。工作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大多数区县在建筑节能分部工程中实行“一是严格执行建筑节能技术备案管理制度。确保整改到位,
一是积极推进建筑节能技术备案向绿色建材性能认定转变,提升服务水平,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罚,(二)在工程质量方面。严格执行绿色建筑与节能设计标准及相应配套技术文件要求,加大工程用建筑节能材料的抽检力度,积极推进高星级绿色建筑发展等各项重点工作,检测和材料生产单位落实民用建筑节能工程防火安全责任,复检的基础上,督促其采取有效措施,施工现场加强了保温材料燃烧性能等关键指标复检,三是建筑外墙保温材料防火安全管理总体可控。
巫山县等远郊区县实现了高星级绿色建筑或绿色生态住宅小区零的突破;由相关区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按照《民用建筑节能条例》、明确技术要点、落实设计变更责任,存在的主要问题与不足(一)绿色建筑与节能管理工作有待进一步强化。对指导绿色建筑与节能工程施工作用明显。一是各区县特别是远郊区县应增强绿色建筑与节能工作的意识,三是建筑能效(绿色建筑)测评与标识管理不够规范,巫溪县结合地方实际推动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
现将情况通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