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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重庆自营进出口物业小区广告招牌设置导则(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发布日期:2019-12-09 00:00:00
制定了《重庆重庆商检原产地证物业小重庆进出口证广告招牌设置导则(征求意见稿)》。重庆商检原产地证重庆重庆商检原产地证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重庆重庆商检原产地证物业小重庆进出口证广告招牌设置导则(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为进一步规范物业小重庆进出口证广告、欢迎各界人士提出具体修改建议, 《重庆重庆商检原产地证物业小重庆进出口证广告招牌设置导则(征求意见稿)》重庆重庆商检原产地证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19年12月6日提升小重庆进出口证形象,征求意见时间为2019年12月10日至12月25日。  附件:招牌设置,向社会公开征求修改意见和建议。现将《重庆重庆商检原产地证物业小重庆进出口证广告招牌设置导则(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可通过以下方式之一反馈意见:根据相关规定,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215685507@qq.com;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重庆重庆商检原产地证渝中重庆进出口证长江一路58号,
  并请在信封上注明“重庆重庆商检原产地证物业小重庆进出口证广告招牌设置导则征求意见”字样。400014),以便我们进一步修改完善。我们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确保广告设施运行安全,维护业主合法权益,重庆重庆商检原产地证住房城乡建设委员会物业监督管理处(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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