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房城乡建委第三督察组完成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督查工作
发布日期:2013-06-0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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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10•28”全市安全稳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委党组关于全面深化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稳定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大督查行动的统一部署,市住房和城乡建委党组成员、副主任丛钢带队的第3督查组,于12月5日、12月13日、12月26日,分赴大足、永川、巴南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督查工作。本次督查组采用“双随机一公开”的形式,随机抽取了8个在建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进行实地检查。
第3督察组深入施工现场一线,对项目参建单位贯彻落实国家和我市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情况、项目管理人员到岗履职情况、危大工程安全管控情况、项目实体安全隐患以及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等,全面进行检查。针对发现的问题下达了督查执法建议书1份,督查整改通知单7份,对8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项目经理共记55分。
在督查反馈会上,第3督查组要求各区建委以此次督查为契机,进一步加强房屋和市政工程安全稳定工作。一是建立问题台账,督促存在隐患与问题的项目立行整改,切实消除事故隐患和不稳定因素。二是严格执法,对项目责任单位和有关责任人依法、依规进行处罚,倒逼企业和管理人员落实安全稳定主体责任。三是要举一反三,坚决摒弃“不出事即安全”的落后观点,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监管理念,扎实提升安全监管与执法水平;严格落实农民工工资“一金三制”要求,从源头防范民工工资拖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