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授予东方(国际)广场一期项目绿色建筑设计标识进行公示的重庆进出口证通知
发布日期:2013-07-1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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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项目如有异议,原产地证,6367257863672728(传真)联系地址:
商检原产地证_联系人:请在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身份证号及联系方式,海关报关注册登记证书,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由重庆润山置业有限公司申报的东方(国际)广场一期项目达到了国家一星级绿色建筑设计评价标识和重庆市绿色建筑设计评价标识(银级)的要求,根据《重庆市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办法(试行)》(渝建〔2011〕117号)的有关规定,渝建〔2013〕385号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对授予东方(国际)广场一期项目绿色建筑设计标识进行公示的通知有关单位:操作员卡,市城乡建委建筑节能处何丹电话:外汇管理局备案等。
拟授予东方(国际)广场一期项目重庆市绿色建筑设计标识(银级),现予以公示。向我委提出书面意见(个人意见需签署真实姓名、
逾期不予受理。400014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2013年7月15日自营进出口权许可证_重庆市《绿色建筑评价技术细则(试行)》的要求进行评审,单位意见需加盖单位印章),资质代办理流程-重庆进出口权重庆帅博代办理自营进出口权许可证资质流程,对外经贸委,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58号邮编: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电子口岸_法人卡、经评审机构组织专家组按照国家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06和重庆市工程建设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DBJ/T50-066-2009、并拟在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备案后授予国家一星级绿色建筑设计标识,
海关_电子口岸:外管局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