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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刻吸取“6.3”重大煤矿瓦斯事故教训切实抓好建筑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发布日期:2014-03-10 00:00:00
来源于:http://zfcxjw.cq.gov.cn/xxgk/wjtz/2014-06-13-5263566.html
渝建发〔2014〕56号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深刻吸取“6.3”重大煤矿瓦斯事故教训
切实抓好建筑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北部新区、经开区、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双桥经开区建设局,有关单位:
2014年6月3日16时58分,万盛经开区砚石台煤矿发生重大瓦斯事故,28人被困井下,经全力抢险救援,6人被成功救出,22人不幸遇难。事故发生后,市政府于6月4日组织召开了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要求深刻汲取“6.3”重大煤矿瓦斯事故教训,警钟长鸣,狠抓责任落实,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维护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市城乡建委于6月5日召开了安委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了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通报了当前建筑安全生产形势,程志毅主任出席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对全市建筑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再强调和再部署。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市城乡建委2014年安委会第二次全体会议精神,深刻吸取“6.3”重大煤矿瓦斯事故教训,遏制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现就切实加强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深刻汲取事故教训,狠抓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6.3”重大瓦斯事故发生在2014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始的第三天,正值开展全市各行业“压事故、保安全“百日攻坚行动期间,再次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各区县城乡建委、市安全总站和有关单位要深刻吸取这起事故的教训,认真贯彻落实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市城乡建委2014年安委会第二次全体会议精神,认真履行监管职责,狠抓责任落实,警钟长鸣,真正做到思想上警醒、行动上务实,要在“严”字上下功夫,在“实”字上做文章, “坚守底线,远离红线”。要对本地区、本单位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总体情况做到心中有数,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有针对性的制定工作措施和方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和安全隐患要跟踪督促和落实整改,对不依法履行安全生产责任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查处,始终保持建筑安全生产严管态势,杜绝较大以上事故发生。
二、迅速行动,立即开展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
从现在开始到7月底,各区县城乡建委、市安全总站和有关单位要在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活动期间,立即组织对各自监管的在建工程开展一次全方位的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活动。重点加强对深基坑、高大模板、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以及轨道交通工程、公租房工程、桥梁隧道工程、城市立交工程、大型公建项目、人口密集地区工程、超高层建筑等项目的排查整治,通过全面、深入、彻底的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推动并促进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落实。同时,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活动要突出企业主体责任,要督促建设、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切实开展安全隐患的大排查、大整治,及时采取措施消除在自查和检查阶段发现的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减少事故的发生。建设、施工、监理企业在大排查、大整治结束后,要将开展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和问题整改情况的资料存档备查。
三、突出重点,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
各区县城乡建委、市安全总站和有关单位要结合建筑安全生产“两防”专项整治工作,督促建设、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重点加强对重大危险源和事故多发环节的有效监控和技术指导。一是加强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管理。督促工程参建单位认真贯彻落实《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管理实施细则》,加强对危险性较大工程的施工现场监督,发现事故隐患要立即解决和消除。二是加强对高空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督促工程参建单位认真贯彻落实《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防控高处坠落专项治理若干规定》,落实预防高处坠落的防护措施,有效防范高处坠落事故发生。三是加强起重机械设备的现场管理。督促工程参建单位强化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的租赁、安装、使用、拆除等环节的安全管理,设备的安装、拆卸必须具有相应的资质,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专项方案要依法审批后实施。
四、加大监管力度,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一是要加强督查检查。各区县城乡建委、市安全总站和有关单位要在组织企业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的同时,组织专门检查组,采取“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检查方式,对各自监管的在建工程落实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情况开展检查督查,确保排查整治取得实效。二是严格事故责任追究。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要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查清事故原因,分清每个环节、每个岗位的责任,严肃追究责任单位和责任个人的责任。三是严厉查处违法违规建设行为。对无相关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转包、违法分包、挂靠承包工程,未办理施工许可、安全许可等法定手续擅自开工;企业“三类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建筑施工存在“三违”行为(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以及肢解发包、随意压缩合理工期、不及时支付或扣减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干涉施工和监理单位正常建设管理活动等行为的,要依法予以严厉打击,给予规定上限的经济处罚。
五、加强应急值守,妥善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一是做好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要把报送突发事件信息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规范突发事件信息报送的内容、程序和时限,确保上级部门及时掌握突发事件信息动态、实施科学决策和迅速应对处置各类突发事件。二是加强应急值守工作。要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严肃值班工作纪律,领导同志要在岗带班,深入施工现场,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实际问题。三是强化应急救援工作。要按照应急预案,细化应急措施,落实应急救援队伍,保证反应迅速、指挥得力、处置及时、救援有效。一旦发生安全生产事故,要及时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力争在最短时间内做到组织领导到位、救援人员到位,救援设备器材到位,妥善处置,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4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