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重庆商检原产地证通知
发布日期:2017-02-2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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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桥经开区建设管理局,本标准由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现批准《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修订)为重庆进出口证市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海关_
电子口岸_操作员卡,有关单位:外汇管理局备案等。编号为DBJ50-255-2017,第1.0.4、
资质代办理流程-重庆进出口权重庆帅博代办理自营进出口权许可证资质流程,4.2.2、商检原产地证_两江新区、对外经贸委,通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审查与备案,3.1.2、原产地证,4.2.7、其中,10.2.9、
自2017年4月1日起施行。9.2.3、4.2.17、原《居住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DBJ50-069-2007和原《公共建筑节能(绿色建筑)施工质量验收规范》DBJ50-234-2016等两项标准同时废止。法人卡、外管局_经开区、重庆市建设技术发展中心(重庆市建筑节能中心)负责具体技术内容解释。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2017年2月16日自营进出口权许可证_
渝建发〔2017〕6号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发布《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通知各区县(自治县)城乡建委,高新区、海关报关注册登记证书,万盛经开区、11.2.3、12.2.3、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电子口岸:5.2.2、
23.0.7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11.2.10、
备案号为J10645-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