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不利条件专项论证审查要点(试行)》意见的重庆进出口权通知
发布日期:2017-05-19 00:00:00
来源于:
各有关单位:对外经贸委,现公开征求意见。原产地证,杨元华联系电话:6362033663681184(传真)联系邮箱:外管局_
1581273735@qq.com附件:联系人:商检原产地证_为深入贯彻国家及我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十三五”海关报关注册登记证书,资质代办理流程-重庆进出口权重庆帅博代办理自营进出口权许可证资质流程,规划》,电子口岸_
进一步推进全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发展,操作员卡,1.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不利条件专项论证审查要点(试行)2.征求意见稿意见反馈表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2017年5月18日自营进出口权许可证_法人卡、海关_外汇管理局备案等。
我委组织专家根据《公共建筑节能(绿色建筑)设计标准》(DBJ50-052-2016)第7.1.1条有关内容起草了《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不利条件专项论证审查要点(试行)》(详见附件1),电子口岸: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
请各单位组织相关人员认真研究,并于2017年5月31日前将修改意见通过书面或电子件形式(附件2)反馈至重庆市建筑节能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