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轨道交通换乘及衔接设施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重庆自营进出口函
发布日期:2018-05-2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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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请在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下载。有关单位:渝建函〔2018〕378号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征求《轨道交通换乘及衔接设施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各区县(自治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操作员卡,万盛经开区、401122;通讯地址: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原产地证,023-68808355;电子口岸:页面在线反馈。双桥经开区建设局,外汇管理局备案等。资质代办理流程-重庆进出口权重庆帅博代办理自营进出口权许可证资质流程,1.《轨道交通换乘及衔接设施标准》(征求意见稿)2.重庆市工程建设标准意见反馈表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2018年5月24日自营进出口权许可证_由重庆市轨道交通建设办公室和重庆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主编的工程建设地方标准《轨道交通换乘及衔接设施标准》已完成征求意见稿,于2018年6月25日前,科技教育/工程标准/征求意见”电话:也可通过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www.ccc.gov.cn“联系人:现送你单位征求意见。请组织相关专家和人员认真研究,传真:对外经贸委,13883107044;高新区、重庆市渝北区金开大道西段210号大竹林轻轨综合基地附件:280932777@qq.com;
邮箱:邮编:景欣媛;法人卡、经开区、海关报关注册登记证书,外管局_按附件格式填写后传真或发送电子邮件至重庆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口岸_
海关_提出具体修改意见和建议,商检原产地证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