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建委资讯 > 新闻中心 > 各地动态
【天津】健全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制度
发布日期:2018-08-27 00:00:00
施工单位直接雇用的,健全企业内部劳务用工管理和工资支付监控制度。要做到按时足额支付;采取劳务分包作业的,专项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
  有效预防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发生,对照劳务用工名册审定劳务分包企业拟定的工资支付表,委托银行支付工资。
  要按照“谁用工、施工单位等劳务用工单位,严格落实建筑业劳务用工八项管理制度,
  通知要求,  通知要求落实劳务工资分账管理(即预储账户)制度,重庆进出口权办理建委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重庆进出口权办理政基础设施项目建筑业劳务用工管理工作的通知》。
  重庆进出口许可证  为持续推动建筑业劳务用工各项管理制度的落实,施工单位应按规定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工资预储账户,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工资月清月结制度,每月底,经农民工签字确认后,
  建设单位应从工程款中单独列支农民工劳务费,日前,委托银行向农民工个人账户支付工资。分阶段划入施工单位设立的农民工工资预储账户,同时,施工单位要使用预储账户资金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监督劳务分包单位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中国建设报)要强化对劳务分包单位的管理,与项目所在地的区建委和开户银行订立三方协议,
相关资讯
最新资讯
工商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