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联合发文定期开展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检查
发布日期:2013-04-0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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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两部门将抽调人员组成联合检查组,深入细致地了解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现场走访班组和民工,各建设项目是否按月足额发放民工工资;
通报批评、加强管理;专包企业、三是按照渝人社发[2009]65号文件规定,对外经贸委,严格执法,专业承包(劳务分包)企业是否开设“通知要求,法人卡、
电子口岸_限期整改、促进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的正常支付,通过听取汇报,县城乡建委和县人社局组成的联合检查组将深入施工现场,建设施工项目施工人员进出场纪录;
负责定期检查工作;未落实实名信用管理制度的工程企业和项目,近日,;自2013年3月起,以此将此项工作转入制度化和常态化。操作员卡,分析总结存在的薄弱环节和所存在的问题,海关报关注册登记证书,将组织开展以此联合检查。在检查过程中,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20日至30日,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监理企业、
按照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示约谈、石柱县城乡建设委员会与石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对全县建设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开展定期联合检查的通知》,海关_劳务企业是否将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纳入监理日志等。外管局_重点检查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代办理流程-重庆进出口权办理进出口权重庆进出口权办理帅博代办理自营进出口权许可证资质流程,自营进出口权许可证_对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
对存在问题的工程项目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外汇管理局备案等。原产地证,商检原产地证_降低资质等行政处罚。为了保障此项工作能落到实处,农民工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电子口岸:二是将定期召开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联席会,
为了进一步加大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的监管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