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县】四举措推进“两年行动”有序开展
发布日期:2013-11-08 00:00:00
来源于:http://zfcxjw.cq.gov.cn/xwzx/qxdt/2015-09-23-7305615.html
一是加强宣传工作。通过质安例会采取以会代训的方式,对全县在建项目的建设、施工、监理以及开县的设计、勘察单位进行了讲解、培训;通过电视、网络及户外广告的形式,营造浓厚的治理氛围,每个施工现场悬挂不少于两条宣传标语。
二是全面落实建设工程三项制度。对新建项目和未竣工备案的项目均严格按照《建筑工程五方责任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建质[2014]124号)的规定,完善授权书、承诺书、工程永久性标牌、建立五方责任人的信息档案。
三是实施新的监管方式。要求监督人员对所监管项目采取的抽检方式要以随机、“飞行”的检查方式为主,每个项目“飞行”检查不少于两次。推行差别化监管方式,根据监督对象的优劣,差别化确定监督抽查的部位、频率。
四是全面推行样板间引路制度。对住宅项目凡不执行样板间引路制度一律不准进入下道工序施工,不得进行阶段性验收。样板从工法一直到交房标准整个过程均应得到体现,涵盖砌体、模板、钢筋、厨卫防水、节能、装饰装修、门窗安装、给排水及电气安装工程。(开县城乡建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