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江】加强城乡建设档案管理 服务城乡建设发展
发布日期:2015-05-19 00:00:00
来源于:http://zfcxjw.cq.gov.cn/xwzx/qxdt/2016-09-27-8965057.html
近年以来,区城市建设档案室认真贯彻落实《重庆市城乡建设档案管理办法》,不断创新工作方法,规范城建档案管理,档案管理体系逐步形成,档案资源日益丰富,城建档案在我区城乡建设和经济发展过程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一、认真履职,规范建设工程档案管理
一是签订工程档案报送责任书。在项目办理施工许可时,区城建档案室与建设单位签订《建设工程档案报送责任书》,同时编制《工程项目业务技术交底记录表》,对工程档案形成、收集、编制、归档等重要问题予以明确。二是强化档案形成过程指导。通过微信、QQ、电话、现场指导解决工程档案形成过程中的问题,深入施工现场交底、监督指导,强化服务管理,确保工程档案质量。三是认真开展竣工项目工程档案专项验收。建立完善工程档案专项验收制度,规范施工单位自查,建设、监理单位核查,城建档案部门复查,网上行政审批流程,要件齐全立即审批。
二、主动作为,稳步推进城建档案信息化建设
一是建设工程竣工档案归档实现纸质和电子档案双套制。利用竣工项目电子档案,项目前期报建和竣工验收文件、竣工图可以直接在电脑检索查阅、打印,实现共享共用。二是稳步推进纸质档案有用信息向电子档案著录转化工作,2003年开始竣工项目房屋建筑信息手工著录转换,2008年开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电子著录转换。完成馆藏黔江地区、黔江开发区、黔江区手工目录的电子化,专用电脑用于检索目录存储和查阅,保证了档案利用快捷和安全。三是完成了建设工程档案专项验收网上审批。
三、丰富馆藏,更好地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一是区城建档案室通过工程档案专项验收接收、社会征集、建设行业收集不断丰富馆藏。现库藏档案约16000卷、照片5270 张、光盘442 张。二是切实做好利用服务。自2010年《重庆市城乡建设档案管理办法》公布以来,面向全区开展档案利用服务,接待利用者1000多人次,利用档案6000多件,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得到社会各界认可。(黔江区城乡建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