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授予中冶建工集团设计研发大厦项目绿色建筑标识进行公示的重庆原产地证通知
发布日期:2014-04-3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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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我委提出书面意见(个人意见需签署真实姓名、请在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身份证号及联系方式,操作员卡,拟授予中冶建工集团设计研发大厦项目重庆市绿色建筑标识(金级),商检原产地证_由中冶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申报的中冶建工集团设计研发大厦项目达到了国家二星级绿色建筑标识和重庆市绿色建筑标识(金级)的要求,海关报关注册登记证书,单位意见需加盖单位印章),6367257863672728(传真)联系地址:
逾期不予受理。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根据《重庆市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办法(试行)》(渝建〔2011〕117号)的有关规定,并拟在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备案后授予国家二星级绿色建筑标识,重庆市《绿色建筑评价技术细则(试行)》的要求进行评审,
市城乡建委建筑节能处何丹电话:海关_现予以公示。电子口岸:联系人:对外经贸委,
400014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2014年4月25日自营进出口权许可证_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项目如有异议,资质代办理流程-重庆进出口权重庆帅博代办理自营进出口权许可证资质流程,法人卡、外汇管理局备案等。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58号邮编:
原产地证,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对授予中冶建工集团设计研发大厦项目绿色建筑标识进行公示的通知有关单位:电子口岸_外管局_经评审机构组织专家组按照国家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06和重庆市工程建设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DBJ/T50-066-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