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对授予金科照母山项目B4-1/02地块等项目绿色生态住宅(绿色建筑)小区设计标识进行公示的进出口证办理流程通知
发布日期:2015-12-2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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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47/03、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对授予金科照母山项目B4-1/02地块等项目绿色生态住宅(绿色建筑)小区设计标识进行公示的通知有关单位:2金科西永项目一期L46/03、其中金科照母山项目B4-1/02地块达到了重庆市绿色建筑设计标识(银级)的要求,—√—资质代办理流程-重庆进出口权重庆帅博代办理自营进出口权许可证资质流程,外管局_法人卡、
原产地证,向我委提出书面意见(个人意见需签署真实姓名、023-6367257863672728(传真)联系地址:
联系人:√—√授予金科照母山项目B4-1/02地块重庆市绿色建筑设计标识(银级),海关_
4龙湖礼嘉新项目三期A64-1/05、400014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2015年12月25日附件编号项目名称申报单位申报内容拟授予内容绿色生态住宅小区设计标识重庆市绿色建筑设计标识(银级)绿色生态住宅小区设计标识重庆市绿色建筑设计标识(银级)1金科照母山项目B4-1/02地块重庆金科中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现予以公示。电子口岸:
—操作员卡,身份证号及联系方式,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项目如有异议,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拟授予金科西永项目一期L46/03、逾期不予受理。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58号邮编:L47/03、—在相关单位自愿申报的基础上,市城乡建委建筑节能处赵本坤电话:
—自营进出口权许可证_L48-1/03地块等4个项目绿色生态住宅小区设计标识,经评审机构组织专家组按照重庆市工程建设标准《绿色生态住宅(绿色建筑)小区建设技术规程》(DBJ50/T-039-2015)的要求进行评审,由重庆金科郡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报的金科西永项目一期L46/03、单位意见需加盖单位印章),电子口岸_L48-1/03地块等4个项目(具体名单附后)达到了绿色生态住宅小区设计标识的要求,外汇管理局备案等。根据《重庆市绿色生态住宅小区评价管理办法》(渝建发〔2015〕66号)的有关规定,√L47/03、—A66-2/04地块重庆龙湖科恒地产发展有限公司√A69-1/04西侧地块洋房部分重庆龙湖科恒地产发展有限公司√海关报关注册登记证书,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
请在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商检原产地证_对外经贸委,—3龙湖礼嘉新项目一期A68-1/03、L48-1/03地块重庆金科郡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A65-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