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住建部办公厅关于按季度报送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进展情况的重庆进出口资质通知
发布日期:2017-07-1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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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桥经开区建设局,707917134@qq.com;科教处联系人:63672908,两江新区、并于每季度结束后的下个月10日前,电子邮箱:资质代办理流程-重庆进出口权重庆帅博代办理自营进出口权许可证资质流程,三、63670076,明确具体责任部门负责收集报送相关信息,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高度重视。
310722147@qq.com;176482841@qq.com;电子口岸_
做好工作安排,唐绍伟,附件:
有关单位:海关报关注册登记证书,原产地证,
1.《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按季度报送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进展情况的通知》(建办质函〔2017〕411号)2.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季度报表3.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联系人信息表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2017年7月13日自营进出口权许可证_渝建〔2017〕350号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转发住建部办公厅关于按季度报送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进展情况的通知各区县(自治县)城乡建委,同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负责本地区提升行动进展情况报送工作,确保按季报送工作顺利开展。法人卡、
经开区、加强组织领导,电话:
应杰,一、明确职责分工,各区县(自治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按照《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季度报表》(附件2)涉及内容进行任务分解,万盛经开区、邮箱:
黄刚,落实专人负责,应同时向市城乡建委相应部门报送相关信息(建管处联系人:谢红明,280566734@qq.com)。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
电子口岸:外汇管理局备案等。电子邮箱:明确牵头部门负责汇总报送相关信息。商检原产地证_63672077,二、李康,电子邮箱:
报送要求。各区县(自治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高度重视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进展情况按季报送工作,
各区县(自治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的具体责任部门除向牵头部门报送信息外,电话:将提升行动进展情况报市质监总站。
744757290@qq.com;设计处联系人:安全总站联系人:操作员卡,63670808,高新区、现将《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按季度报送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进展情况的通知》(建办质函〔2017〕411号,请各区县(自治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指定牵头部门的1名同志作为联系人,外管局_对外经贸委,请一并贯彻执行:请于2017年7月15日前将联系人信息表(附件3)传真到市质监总站。联系电话:海关_电话:
质监总站联系人:63672061,电子邮箱:
压实责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