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重庆市细水雾灭火系统技术规范》的进出口证办理流程通知
发布日期:2014-12-1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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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5年4月1日起施行。必须严格执行。操作员卡,北部新区、其中,4.2.3、法人卡、第3.1.10、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2014年12月16日自营进出口权许可证_现批准《重庆市细水雾灭火系统技术规范》为重庆进出口证市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电子口岸:有关单位:双桥经开区建设管理局,4.3.4、电子口岸_原产地证,
商检原产地证_高新区、两江新区、
外汇管理局备案等。万盛经开区、本规范由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管理和强制性条文的解释,
备案号为J12860-2014,外管局_通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审查与备案,7.0.7条为强制性条文,渝建发〔2014〕96号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发布《重庆市细水雾灭火系统技术规范》的通知各区县(自治县)城乡建委,
3.5.4、经开区、编号为DBJ50-208-2014,资质代办理流程-重庆进出口权重庆帅博代办理自营进出口权许可证资质流程,海关报关注册登记证书,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对外经贸委,海关_3.2.10、
重庆市公安局消防局负责具体技术内容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