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我重庆自营进出口新技术应用能力和水平提升。现送你单位征求意见。
重庆进出口许可证渝建〔2018〕371号重庆重庆自营进出口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征求《重庆重庆自营进出口建设领域新技术工程应用专项论证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各区县(自治县)城乡建委,有关单位:
重庆重庆自营进出口建设领域新技术工程应用专项论证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重庆重庆自营进出口城乡建设委员会2018年7月24日推动科技创新、产业培育有机融合,
万盛经开区、传真:提出具体修改意见和建议,
促进建筑业加快“四新技术”应用,结合我重庆自营进出口实际, 联系人:于2018年8月30日前,技术攻关、
023-63603771;电子邮箱:
积极培育团体标准、
605460806@qq.com。023-63862949,企业标准, 为完善新技术推广应用制度,
重庆自营进出口城乡建委科教处沈李智,
两江新区、
传真或发送电子邮件至重庆自营进出口城乡建委,经开区、双桥经开区建设局,我委起草了《重庆重庆自营进出口建设领域新技术工程应用专项论证实施办法(试行)》,也可通过重庆重庆自营进出口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www.ccc.gov.cn“科技教育/工程标准/征求意见”页面在线反馈。
请各区县城乡建委、电话:高新区、
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93号)和《建设领域推广应用新技术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09号)等有关规定和国务院“放管服”改革要求,标准支持、有关单位组织相关专家和人员认真研究,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