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使用新版区县城乡建委门户网站模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5-21 00:00:00
来源于:http://zfcxjw.cq.gov.cn/xxgk/wjtz/2013-06-07-3040838.html
渝建〔2013〕306号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使用新版区县城乡建委
门户网站模版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北部新区、高新区、经开区、万盛经开区、双桥经开区建设管理局:
为切实加强区县城乡建委(建设局)门户网站建设,进一步推动城乡建设行业信息化工作的开展,市建设信息中心组织开发了新版区县城乡建委门户网站模版,现就网站模版使用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要功能
新版区县城乡建委门户网站模版,充分运用新型信息技术,在兼容性、安全性与系统性能上均有较大提升。模版包括新闻中心、行业管理、信息公开、办事大厅和应用系统等五大版块、二十八个栏目,可较好地满足区县城乡建委(建设局)信息发布和业务工作的需要。模版演示网址:http://qxmb.ccc.gov.cn
二、技术服务
区县城乡建委(建设局)门户网站建设由市建设信息中心免费提供以下服务:
(一) 负责网站模版的开发,提供服务器等硬件设施。
(二) 配发网站管理密码锁。
(三) 负责网站日常运行维护和信息系统安全保障工作。
(四) 组织网站操作培训。
三、网站管理
网站日常管理由相关区县城乡建委(建设局)负责:
(一) 确定1-2名网站管理员,负责相关工作。
(二)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实施意见》(渝府发〔2008〕10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工作意见>的实施意见》(渝办发〔2007〕44号)等文件要求,负责网站信息发布、更新及删除,对网站内容负责。
四、其他事宜
有意使用新版区县城乡建委门户网站模版的单位,务请于6月15日前以书面形式函告市建设信息中心。
联系人:刘东博
联系电话:63672019,13637823578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3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