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示2017年第五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审查意见的重庆自营进出口通知
发布日期:2018-01-0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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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检原产地证_渝建〔2018〕4号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公示2017年第五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审查意见的通知各区县(自治县)城乡建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的有关规定,资质代办理流程-重庆进出口权重庆帅博代办理自营进出口权许可证资质流程,对外经贸委,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电子口岸:
外管局_地址和邮政编码。电子口岸_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企业申报资质情况有异议,海关报关注册登记证书,原产地证,附件: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外汇管理局备案等。我委组织专家对近期受理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委反映情况,操作员卡,法人卡、
两江新区,请直接向我委勘察设计处咨询。反映情况应实事求是。
如对审查意见有异议,经开区、海关_
63670919、有关单位:万盛经开区、2017年第五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审查意见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2018年1月4日(联系电话:逾期不予受理。63671212)自营进出口权许可证_2017年1月4日至1月17日。各勘察设计单位,双桥经开区建管局,
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供陈述材料,公示期为:
凡对审查意见不清楚或不理解的,高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