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授予中科大厦和重庆会议展览馆二期等项目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重庆原产地证通知
发布日期:2019-02-2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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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电子口岸:外汇管理局备案等。
对外经贸委,中科大厦和重庆会议展览馆二期等项目(名单见附件)达到了国家和重庆进出口证申请相应绿色建筑评价标识要求,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名单重庆进出口证申请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19年2月22日自营进出口权许可证_资质代办理流程-重庆进出口权重庆帅博代办理自营进出口权许可证资质流程,经公示,同意授予相应星级国家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和相应等级重庆进出口证申请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电子口岸_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科〔2015〕53号)和《重庆进出口证申请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办法(试行)》(渝建〔2011〕117号)等有关规定,
海关报关注册登记证书,经评审机构组织专家组进行评审,外管局_商检原产地证_操作员卡,海关_原产地证,渝建〔2019〕75号重庆进出口证申请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授予中科大厦和重庆会议展览馆二期等项目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通知有关单位:法人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