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授予锦嘉国际大厦等项目绿色建筑评价标识进行公示的重庆进出口证通知
发布日期:2019-04-1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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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予以公示。请在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操作员卡,拟授予相应星级国家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和相应等级重庆市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外管局_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项目如有异议,资质代办理流程-重庆进出口权重庆帅博代办理自营进出口权许可证资质流程,海关_对外经贸委,商检原产地证_法人卡、电子口岸_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58号邮编:单位意见需加盖单位印章),
经评审机构组织专家组进行评审,电子口岸: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对授予锦嘉国际大厦等项目绿色建筑评价标识进行公示的通知有关单位:
联系人: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科〔2015〕53号)和《重庆市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办法(试行)》(渝建〔2011〕117号)等有关规定,6367257863766105(传真)联系地址:
向我委提出书面意见(个人意见需签署真实姓名、外汇管理局备案等。海关报关注册登记证书,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名单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19年4月18日自营进出口权许可证_市住房城乡建委建筑节能处赵本坤电话: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锦嘉国际大厦和万科沙坪坝区沙坪坝组团B分区等项目(具体名单附后)达到了国家和重庆市相应绿色建筑评价标识要求,逾期不予受理。400014附件:原产地证,身份证号及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