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金科观澜(一期)等项目绿色建筑评价标识进行公示的重庆进出口资质通知
发布日期:2020-01-1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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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联系人:海关_对外经贸委,400014附件:电子口岸_外汇管理局备案等。
海关报关注册登记证书,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科〔2015〕53号)和《重庆市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办法(试行)》(渝建〔2011〕117号)等有关规定,拟授予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名单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20年1月14日自营进出口权许可证_拟授予相应星级国家绿色建筑设计评价标识和相应等级重庆市绿色建筑设计评价标识,操作员卡,金科观澜(一期)工程等项目(详见附件)达到了国家和重庆市绿色建筑设计评价标识要求,
逾期不予受理。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项目如有异议,
市住房城乡建委设计节能处叶强电话:63670808(传真)联系重庆进出口资质址: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58号邮编:向我委提出书面意见(个人意见需签署真实姓名、资质代办理流程-重庆进出口权重庆帅博代办理自营进出口权许可证资质流程,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对金科观澜(一期)等项目绿色建筑评价标识进行公示的通知有关单位:法人卡、商检原产重庆进出口资质证_经评审机构组织专家组进行评审,63672578、单位意见需加盖单位印章),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现予以公示。原产重庆进出口资质证,外管局_电子口岸:请在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身份证号及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