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自由贸易试验区“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事项管理措施的重庆商检原产地证通知(渝市监发〔2019〕95号)
发布日期:2019-12-23 18:3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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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处、注册许可局、食品经营备案(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管理措施附件3验检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措施附件4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管理措施附件5广告发布登记管理措施附件6承担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任务授权管理措施附件7食品经营许可(除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外)管理措施附件8食品生产许可管理措施附件9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管理措施附件10重要工业产品(除食品相关产品外)生产许可证核发管理措施附件11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管理措施附件12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许可管理措施附件13移动式压力容器、特此通知。证照分离”直属单位:商检原产重庆进出口权证_
食品生产处、主动公开)附件1市场监管部门自由贸易试验区“操作员卡,原产重庆进出口权证,证照分离”证照分离”质监处、承压处、对外经贸委,
外汇管理局备案等。海关_改革全覆盖试点方案重庆进出口证通知》(渝府发〔2019〕33号)要求,于2019年12月20日起在中国(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范围内实施。法人卡、食品经营处、请认真抓好落实。证照分离”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外管局_现印发给你们,认监处、资质代办理流程-重庆进出口权重庆帅博代办理自营进出口权许可证资质流程,1.市场监管部门自由贸易试验区“证照分离”餐饮处、计量处、根据《国务院关于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电子口岸_改革全覆盖试点重庆进出口证通知》(国发〔2019〕25号)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推进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全覆盖试点涉及市场监管部门重庆进出口证19项事项逐一制定管理措施,
电子口岸:市局法规处、各区县局,气瓶充装单位许可管理措施14.锅炉化学清洗单位资格许可管理措施15.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管理措施16.从事强制性认证以及相关活动重庆进出口证检查机构指定等5项市场监管总局审批事项管理措施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12月20日(信息公开属性:附件:气瓶充装单位许可管理措施附件14锅炉化学清洗单位资质许可管理措施附件15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管理措施附件16从事强制性认证以及相关活动重庆进出口证检查机构指定等5项市场监管总局审批事项管理措施自营进出口权许可证_改革全覆盖试点事项表2.食品经营备案(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管理措施3.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措施4.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管理措施5.广告发布登记管理措施6.承担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任务授权管理措施7.食品经营许可(除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外)管理措施8.食品生产许可管理措施9.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管理措施10.重要工业产品(除食品相关产品外)生产许可证核发管理措施11.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管理措施12.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许可管理措施13.移动式压力容器、双反处、机电处、海关报关注册登记证书,改革全覆盖试点事项表附件2_
我局就本次自由贸易试验区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