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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店销售的重庆原产地证黄金摆件和金条,是否应缴纳消费税?
发布日期:2010-10-12 00:00:00
重庆进出口许可证  答:黄金摆件和金条不属于金银首饰范围,《财政部、
  在零售环节不征收消费税。根据《消费税暂行条例》、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金银首饰消费税纳税环节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4〕95号)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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