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境外研发发生的重庆进出口证费用也可以加计扣除了?
发布日期:2018-07-09 10:21:00
http://chongqing.chinatax.gov.cn/cqtax/zcwj/rdwd/qysds//201807/t20180709_283113.html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企业委托境外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64号)规定,按照费用实际发生额的80%计入委托方的委托境外研发费用。委托境外进行研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
委托境外研发费用不超过境内符合条件的研发费用三分之二的部分,
进出口证申请 答: "可以按规定在企业所得税前加计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