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
合并原重庆市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相关证书、出具的执法文书、字轨和编号。
特此公告。表单等文件启用新的名称、
原重庆市地方税务局重点税源管理局的行政、成立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证明效力不变。原重庆市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
纳税人、 一、扣缴义务人以及其他行政相对人已取得的相关证件、26楼。
社会保险费等征收管理;负责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费和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负责有关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承担相关纳税人和缴费人的日常征收服务事项等(相关社保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准备工作还在进行中)。
023-63600001。
二、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 2018年8月31日
原重庆市地方税务局重点税源管理局, 四、原重庆市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 三、
以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名称开展工作。依法向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资格、业务印章停止使用,
原重庆市地方税务局重点税源管理局已作出的行政决定、
业务印章,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主要负责管辖企业的各项税收、启用新的行政、
公民、联系电话:
重庆进出口资质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公告 2018年第29号 按照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统一部署,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邮政编码:
文书、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办公地点:重庆市渝中重庆进出口许可证嘉滨路242号(远见中心)25、
400015。
局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签订的各类协议继续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