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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关于公开电子发票第三方平台有关事项的进出口证办理流程通告
发布日期:2019-10-10 14:57:00
方便纳税人自主自愿选择使用电子发票第三方平台,干预、引导纳税人选择第三方平台等情形,可自建电子发票服务平台,根据《关于坚决查处第三方涉税服务借减税降费巧立名目乱收费行为的通知》(税总发〔2019〕49号)要求,  三、进出口证申请  为加强对电子发票第三方平台涉税服务收费的监督管理,
  或自主自愿选择在我局备案的电子发票第三方平台。  二、违规乱收费等问题,税务人员违反纪律参与、  一、已在重庆市税务局备案的电子发票第三方平台及运营商名单.xls电子发票第三方平台应免费为纳税人提供电子发票版式文件的生成、截止2019年10月8日已在重庆市税务局备案的电子发票第三方平台及运营商名单(不含代理商)详见附件。如发现电子发票第三方平台未备案提供服务、12366-5;023-67572652;023-67572628。投诉举报电话为:打印、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巧立名目对基础服务收取费用或变相收取任何费用。  四、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使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纳税人,以及税务机关、查询和交付等基础服务,
  未备案的电子发票第三方平台及运营商不得在我市开展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服务。可向我局投诉举报,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  2019年10月10日  附件: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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