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价格透明
- 信息保密
- 进度掌控
- 售后无忧
2010年春节期间,全市工商系统按照市、国家工商总局的要求,高度重视燃放烟花竹安全管理工作,从坚持执政为民、构建和谐和讲政、保稳定、保安全的高度,深刻认识到加燃放烟花竹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和紧迫,切实做好了燃放烟花竹安全管理工作。
一是加了组织领导和责任追究。市局和区县局均调整充实了燃放烟花竹安全管理领导组织机构,严格实行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一岗双责”的安全监管领导责任追究制,各业务处(科)室也积行动,层层落实责任,确保燃放安全管理工作责任、措施到位。
二是积开展宣教育活动。全市工商系统针对烟花竹监管的点,通过开展行政指导,教育培训,悬挂横幅,发放宣资料等方式,深入广泛宣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竹造成的严重危害,提高了经营者、消费者安全意识,为加烟花竹市场监管创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是严格烟花竹经营市场主体准入。全市工商系统共依法办理从事烟花竹经营的临时营业执照2801户,减免登记费4.7万元,取缔无照生产、销售烟花竹经营者145户。
四是大力加日常巡查,切实开展督促检查。全市工商系统出动执法人员7854人次,检查烟花竹经营户17034户次,及时按照《2009年烟花竹产品国家监督专项抽查产品及其企业名单》,对烟花竹销售者进行逐户清查,确保了不合格商品退市。市局还组织了多个督查组对区县局工作况进行了专项督查。
五是开展烟花竹质量监测,加烟花竹质量监管。节前,市局和区县局在烟花竹专营批发经营者处共抽取了55组样品,经委托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检测,有10组不合格,检测中发现的不合格项目主要是点火引火线的引燃时间。目前,有关区县局已依法进行了处理。
六是加协作配合提高监管执法效能。同时鼓励举报,畅通了信息渠道。加与安监、公安、质监、供销社等部门的协调配合,互通监管执法信息,增了击取缔非法制售冒伪劣烟花竹的工作合力,提升了监管执法效能。据统计,全市工商系统共查处各类违法案件43件,其中无照经营案25 件,销售不合格烟花竹案3件,其他15件。(市消处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