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价格透明
- 信息保密
- 进度掌控
- 售后无忧
一是进一步化大局意识。要求各办案单位及执法人员进一步化“胸中有大局,执法讲政”的意识,在履行市场监管职责过程中,牢固树立“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执法理念,端正执法动机,增政敏感,时刻以大局为重,始终秉持公心,对负责,对公众负责,坚决纠正只考虑眼前利益、局部利益而不按法定程序开展执法办案工作的错误观念。
二是进一步化程序意识。要求各办案单位及执法人员进一步化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开展执法工作的意识,充分认识程序违法即处罚无效,坚决纠正重实体、轻程序的错误观念。要严格遵守《行政处罚法》、《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不得违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不得以简易程序代替一般程序查办执法案件,坚决杜绝以各种理由不履行程序开展执法办案工作的现象发生。
三是进一步化服务意识。要求各办案单位及执法人员要进一步化“执法就是服务,规范就是引导”的意识,全面推行行政指导制度,将示和教育向行政处罚两端延伸,实现由事后监管向事前、事中指导服务转变。要通过行政告诫、提示、建议、函告等方式,对轻微违法违章行为进行教育、示,预防和减少违法案件的发生,杜绝“以罚代管”和“只罚不管”的现象发生。
四是进一步化责任追究意识。要求各办案单位及执法人员要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总局及市局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化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意识,牢固树立“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要赔偿”的理念。要充分认识到违法行政不仅损害公共利益以及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损害工商部门的形象,同样也会使执法人员自身承担相应的行政及法律责任。对办案单位及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中出现的违法违纪行为将严肃处理,并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渝北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