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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化新形势下对市场主体的监督检查,做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永川局与区食监分局制定工作方案,对市场主体分类监管平台中随机抽取的92户餐饮主体开展联合抽查。
一是把握时间,找准重点。明确本次联合抽查工作时间从2018年5月15日至6月25日;检查对象为2018年4月30日前成立、经营地址在胜利、茶山、中山、新城、城南、卫星湖、大安所辖区内的餐饮主体,通过随机摇号的方式按照3%的比例从分类监管平台中抽取;检查方式、检查内容、检查结果的处置、录入、公示及检查资料的移交都严格按照《2018年“双随机、一公开”餐饮业联合抽查工作方案》的要求落实。
二是密切配合,稳步推动。在抽查过程中,加部门配合,工商、食监执法人员两人一组按照抽查分组况开展实地检查;检查内容涵盖两个部门的检查要点,既要根据《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第一版)》(渝工商发〔2017〕12号)中所列事项进行检查,填写《实地核查记录表》,又要遵循《重庆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要求,整个检查过程由双方执法人员共同完成,由检查组的组长完成检查况录入工作。
三是细化程序,规范流程。严格遵循检查流程,在实施检查前,通过经济户口、电子扫描档案查询被检查对象基本况,准备执法记录设备,并印检查通知书、实地核查记录表,备置进行现场处置的相关文书等;实施检查时,向被检查对象出具检查通知书;检查中核实是否可以通过营业执照上记载的住所(经营场所)与市场主体取得联系,并将失联主体按《重庆市企业公示信息抽查工作实施暂行细则》第二十一条之规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实地核查时,双方执法人员出示执法证件,如实填写相关文书并由被检查人签字或盖章确认。
四是严格纪律,加监督。严格抽查纪律,明确在抽查过程中不得干预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不得违法中央“八项规定”和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纪律作风“七严”规定,监察室组织专人进行督查;加业务监督,对是否到实地检查、《实地核查记录表》和《重庆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所列抽查事项是否遗漏、抽查中发现的问题是否依法处置、检查况是否准确录入等进行跟踪抽查,保证联合抽查工作取得实效。(永川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