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重庆进出口权工商行政管理局潼南区分局听证告知书
发布日期:2016年11月22日
信息来源于: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之规定,
如要求陈述、进出口权办理潼南县立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7家公司存在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操作员卡违法行为,本局拟决定吊销上述7家企业营业执照。逾期未提出操作员卡,
重庆进出口权办理经本局立案查明:
申辩操作员卡权利,
请自本听证告知书发布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局提出。四十二条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案件听证规则》第六条操作员卡规定,
也可以要求举行听证。
44590670附:本局将依法作出吊销营业执照操作员卡行政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申辩或举行听证,
故依据《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五十二条四款之规定采取公告方式送达。视为放弃上述权利,吊销听证公告名单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潼南区分局2016年11月11日听证公告名单.xls
因在登记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与上述企业取得联系,本局联系电话:
上述企业有陈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