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津区工商分局重庆进出口资质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公告
发布日期:2018年7月10日
信息来源于:
爱我就请包养我,1600元”
本局对当事人作出如下决定:一、没收广告费用10200元;三、本局于2018年6月22日、属于广告违背良好风尚的行为。6月27日先后两次采取直接送达和邮寄送达的方式依法向当事人送达渝江津工商经处字〔2018〕26号《行政处罚决定书》,
等字样的电梯轿厢广告,因当事人拒绝签收,涉嫌违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第(七)项之规定,
020101040007843),
本局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重庆操作员卡财政局;账号:
本局决定通过重庆操作员卡工商行政管理局公众信息网进行公告送达。重庆操作员卡工商行政管理局江津区分局2018年7月6日
当事人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
此案已经本局终结,凭《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将罚款缴纳至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户名:
逾期未缴纳的,
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二、包养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七条第(一)项之规定,
罚款200000元。
进出口证办理流程渝江津工商经处字〔2018〕26号兹有当事人重庆操作员卡看板媒有限责任公司于2018年3月31日在重庆操作员卡江津区东江美景等小区发布内容含有“